或许,是同乡。

  细细地思量起来,老家真是个奇怪的概念。
  填籍贯,要写父亲的家,干嘛不填姥姥家呢?父亲的家跟你究竟有什么关系?他生在那儿,你生在这儿,他从那里走出来了,你从这里走出去了。人,本是偶然落生,飘游一世,为什么非得给自己后补上个根,而且非得把父亲的诞生地系在自己的腰眼上?
够得上老家的老家,必定是农村。不论衣锦还乡,落魄归里,全是回到那老不改模样的村子去。若是有谁说自己祖籍北京、上海或是纽约什么的,连我也觉着不踏实,便一定迫溯到这人的爷爷,或者爷爷的爷爷也是从土坷垃里爬出来的才心满意足。
生养了父辈的土地,竟是那样地关情?
  说是老家,剩了一个叔,自然还有一个婶儿,扯着一群接接连连随意撒下的种,竟有七八个该我称兄道弟、呼姐唤妹的乡下孩子。早些年,叔有时来一趟,背一口袋红枣和煎饼来,扛一包我们穿不下的旧衣裳走。每年秋天,寄来一个大小总一样的包裹,装二斤花生米。再后来,来人,来信,次次为钱,并且那款数也越来越大。人小,私下里帮父亲算计,想起父亲讲的笑话,他小时候农民都说:皇上日子好哟,天天喝香油!老家人怕是想,你们在京城吃皇粮,那日子跟喝香油也差不多。小心眼儿里便不由嘀咕:连你们孩子娶媳妇、盖房子也该我们管?这老家呀!给了钱,还添生分,一个觉得不少,一个嫌不多。再往后,房盖上了,信渐稀了。听说老家在变样儿,自个儿能顾自个儿了,自个儿就顾自个儿了。到城里也能随便买到鲜花生,能存上一口袋花生米时,忽然发现,咦,花生米也不见寄来了。 
  就这远远、淡淡,又叫人有点怕沾的老家,人生使命似的,早晚必定得回一趟。于是,十几年前,我从北大荒挪到湘南,从屯垦戍边的兵团战士变成正规军的小当兵的时候,回过一趟老家。照风俗,提盒点心,拎两瓶酒,除了叔和婶子,啥人也不想拜见,啥地方也不想参观,有什么可看的呢!穷,还是穷。蹲了半个月,忍一忍厕所、用水的艰难,干一干农活儿--参加劳动,那时是自然,是必须,还必须是自愿,心里可真干得烦。天天,顿顿,啃一啃白薯面的煎饼。走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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